关于组织2017年三季火电与新能源合同转让交易公告
各电力市场成员:
根据《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三季度电力直接交易的通知》,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交易平台组织2017年三季度火电企业直接交易电量合同转让交易,具体如下:
一、交易组织:
参与交易的各火电企业按照不低于交易电量的20%通过合同转让方式转让给新能源企业。为避免恶性竞争,合同电量交易价格不低于当期火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交易平均价差,最高不超过平均价差3倍。新能源企业统一由交易机构代理。
二、申报时间:
1. 参与交易的购售电双方于6月29日15:00-17:30在平台上申报或确认交易意向。
2. 6月29日18点前交易中心出清无约束交易结果。
三、集中交易具体流程如下:
1.交易中心在交易平台上发布交易公告。
2.交易中心在交易平台上准备参与交易的发电企业。
3.各火电企业在平台上申报交易电量。
4.申报时间截止后,交易中心形成无约束交易结果,并提交调控中心进行安全校核。
5.交易中心根据调控中心安全校核意见,出清有约束交易结果,并生成电子合同。
技术支持:赵梦娇 0951-4918091
传 真: 0951-4913226
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