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凯发k8天生赢家一触即发软件董事长陈利浩认为,对每一个关系中的“两点”,都要抓住重点,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他举例分析:共同富裕背景下,“提低、扩中”是共识,但“限高”是难题。他建议,对财富区分“个人用途”和“社会用途”,通过差别税率、量化评价等机制,鼓励“先富带动后富”,推动效率与公平从“此消彼长”到内在一致。他表示,总体目标的“既要、也要”,不等于路径“既走这条道、又走那条道”,应分清主次、有所取舍,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实现“两点论”与“重点论”的辩证统一。
处理重大关系的“两点论”和“重点论”
专栏作家:陈利浩 九三学社中央资环委副主任,广东省政协研究咨询委员、省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对每一个关系中的“两点”,都应坚持辩证思维,揭示对立统一,用对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分析去抓住重点,以问题导向去发现内在一致的突破点,实现“两点论”与“重点论”的辩证统一,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困境。
以“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为例。
席大大总书记2023年初在二十大精神研讨班上关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处理好若干重大关系”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既要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效率,又要更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在他关于“效率和公平”关系的论述中,包括了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两个毫不动摇、市场和政府的作用、全国统一大市场、营商环境、优化生产要素配置、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司法体制改革、畅通社会上升通道、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共同富裕等内容,可见“效率和公平”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制度建设的极端重要性。
论及效率和公平,以前一直强调的就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难度越来越大:在发展的什么阶段坚持“效率优先”?优先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需要“兼顾公平”?用什么措施来兼顾?效率和优先的权重在什么阶段、应该怎样把握?难免顾此失彼。与此相关的还有共同富裕的思路和措施。在耳熟能详的共同富裕措施中,“提低”、“扩中”都能有最大程度的共识基础,但“限高”就是一个难题。对谁“限”?怎样“限”?不能“杀贫济富”,是不是就能“削峰填谷”?怎么样的“峰”能被“削”?“削”到什么程度?“削”的动作本身会不会影响提低、扩中的资源?不禁捉襟见肘。
习总书记在上述讲话中,对效率和公平在“相兼顾”的基础上提出了“相促进、相统一”的新要求。“相促进、相统一”,这就不是时而注重效率、时而关注公平的左右权衡,而是要找到能让效率和公平内在一致的点。这个要求,和中共二十大提出的“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要求也完全一致。而要在效率和公平、共同富裕“低中高”的关系中找到内在一致的切入点,就要分析、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
在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中,对效率提高本身是没有争议的,难点在于效率提高所带来的“不均”。对于“不均”的两端,效率较低、受益较少的群体这一端只需继续提高效率,难点在于效率较高、受益较多的群体那一端:让他们继续因提高效率而受益,“不均”就会加大;降低他们的效率,“不均”能有所控制,但社会的整体效率也会随着降低。
同样,在共同富裕“低中高”的关系中,千方百计地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从而不断扩大中收入群体的数量,应该是没有争议的。难点在于高收入群体:如果他们的收入继续提高,贫富差距、基尼系数就会加大;如果限制他们的收入,或者通过各种方式把原本属于他们的收入分配给低收入群体,难免会影响他们增加资产的积极性,甚至导致资产的转移,使社会整体财富减少。
可见,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富裕程度较高、从效率受益较多的群体。要让效率和公平、共同富裕的“低中高”内在一体,就要找到一种思路、一种方法,让这个群体从提高效率中继续受益,但又不增加“不均”;让高收入群体继续“高”,而且带动“提低”、“扩中”。
中国改革开放的关键节点,大多采用了“把有关权利增加属性、并适当分离”的思路,如对国企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最近的《农村集体经济法》,对于经营性资产的“折股量化”也采用了“所有权和收益权相分离”的实施方法。借鉴这些思路,对于从提高效率中受益较多的群体的收益,对于“低中高”中的高收入群体的财富,是不是也可以进行适当的“分置”?
假设某人的10亿元资产中,家庭、个人的支出只用到其中1亿元的收益,另外9亿元的收益都用于投资企业。我们可以把资产的“所有”(10亿元)和“所用”(1亿元和9亿元)相分离,进一步把“所用”中的“个人用途”(1亿元)和“社会用途”(9亿元)相区分。具体的配套措施是:把公司股权、合伙企业份额等的收益和转让所得分为“社会用途”和“个人用途”;对“社会用途”和“个人用途”实行所得税差别税率;由公司股权、合伙企业份额等的最终所有人自愿确定“社会用途“的比率;对“社会用途”的收益已享受税收优惠的部分,用专用账户和信息手段进行跟踪、管理;资产所有者可以对“社会用途”比例进行调整;等等。管理、技术和数据基础,已经为上述思路的实现提供了保障。
“先富带动后富”,是40多年改革开放的战略选择和实现路径。但是,之前只有定性的鼓励和肯定,没有量化的激励和评价。上述措施,既是对“先富”者以前“带动后富”行动的肯定,更是对他们今后“带动后富”的引导和激励:“先富”的确定比例用来“带动后富”,国家对这部分收益适用较低的税率,并且用系统管理、跟踪,先富者对“带动后富”的贡献就制度量化、社会认同、国家确认。同时,这也符合“先富者”自身的利益,因为财富用于消费难免“坐吃山空”,用于投资才能“水涨船高”。
上述措施带来的效果至少有下面两点: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在社会财富的“寡”和“不均”之间的均衡:先“患寡”,到了一定程度再去“患不均”。采取了上述措施,“个人所有”份额的增值驱动、“所有”层面的“不均”使“寡”的程度越来越低,保证了效率;“社会所用”比例的扩大、“社会所用”总额的增加则让“所用”层面“不均”的程度越来越低,保证了公平。“寡”和“不均”可以互相遏止,效率和公平就能互相促进。
既然10亿元的“高”资产中只有1亿元是“个人用途”,计算贫富差距、基尼系数的目标就应该是这1亿元;“社会用途”的9亿元是“带动后富”的动力,越多越好。因此,要做的不是简单的“限高”,而是在提低、扩中的同时,把“社会用途”制度化,使“社会用途”成为资产所有人和社会的双赢:在保护和鼓励先富群体为资产增值努力奋斗的同时,激励和引导他们把资产收益的更大比例为“社会所用”。共同富裕的“低中高”可以内在统一、协同并进。
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历程中,面临的经济、社会问题越来越复杂,顶层设计的总体目标往往是多维度的,“既要、又要”是典型表述。但是,目标不等于路径。目标“既要、也要”,并不意味着路径的“既走这条道、又走那条道”。习总书记指出:“在任何工作中,我们既要讲两点论,又要讲重点论,没有主次,不加区别,眉毛胡子一把抓,是做不好工作的。”对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处理好”的其他重大关系,对于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复杂问题,都应该实事求是、具体分析、问题导向、措施落实,实现“两点论”与“重点论”的辩证统一:
一是要分清主次。以“活力和秩序”的关系为例:活力是秩序的基础和前提。社会成员有足够的活力和动力,以合成、推动社会的发育、发展,在这个基础上,才有社会团体、社会组织、政府等受社会成员委托的管理者,建立相应的协调、管理、治理机制,保证社会秩序。而秩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是成员的活力。当成员活力不足时,秩序应该去激发、增强成员的活力;当某些成员活力作用的方向不符合全体成员共同利益时,秩序应该去规范、调节。更进一步,每个社会成员存在的意义,既在于他对社会具备的“功能”,更在于他的基本权利,这是设计和建立社会秩序的重要前提。在保证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服从多数人的意见的同时,要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倾听少数人的声音;即使某个社会成员活力不足,也必须用秩序保证其不受他人的损害;即使某种秩序从原理上是有利于社会整体活力的,但只要社会成员的多数不接受,管理者就应作出必要的妥协;等等。从而实现习总书记要求的“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有机统一。”
二是要抓住重点。以“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为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理论的重大创新,但必须认识到这不意味着“市场配置资源多一点、还是政府配置资源多一点”的均衡。十九大报告把“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改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和”字变成逗号,就明白无误地明确表示市场和政府不是并列在“资源配置”上发挥作用,必须把握政府和市场各自作用的重点。习总书记指出:“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职能是不同的”,并把“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归纳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二十届三中全会更把“作用”具体化、效果化了:市场的作用体现为“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政府的作用落实在“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总目标是“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总之,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并不是同一个着力点的“既要又要”,并不是在资源配置这条绳子上的拔河,他们分别在不同的重点发挥作用,统一到激发动力、创造活力。
三是要有所取舍。能够在“两点”之间精确判断、恰当均衡固然更好,但如果由于主观判断困难、或者客观情势所迫,一定要有所取舍,就要明确方向。习总书记在提出“两山论”时,首先要求“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但又明确给出了必要时的取舍方向:“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他在布置防汛措施时的“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不备”,对“防台(风)”工作要求的“宁可十防九空,不能万一失防”,值得我们认真学习、领悟。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把“敢于担当、锐意改革”作为选拔干部的标准,在这种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下,如果不能达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非常到位”的理想状态,就应该提倡“宁可越位、不能缺位”,只要没有私心、私利,干事一定强过躺平。
四是要实事求是。一个十四亿人口的大国,不同地区之间的发展程度千差万别,不同阶段之间的程度状态千变万化,不同事件之间的问题成因千头万绪。处理各种重大关系,一定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对不同的地区,“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有差异很大的权重;对不同的阶段,“经济和社会”的关系有迥然不同的重点;对不同的事件,“活力和秩序”的关系有大相径庭的标准。都应仔细体察、精心均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复杂的分析、判断、决策、执行过程中,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是否有利于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和社会整体活力作为出发点,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利益、安全感、获得感作为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人类历史上体量最大、变化最快的社会经济变革,中国式现代化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前进道路上一定有越来越复杂的局面需要应对,有越来越多元的目标需要实现。局面越复杂,目标越多元,越要坚持辩证思维,坚持系统观念,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破除本本主义、机械思维,摒弃照搬照抄、亦步亦趋,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务实创新地解决问题,才能让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之花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地上绚烂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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