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珠海特区报 记者:康振华
素有“低碳达人”美誉的明星委员陈利浩在政协珠海八届四次会议上将再次扛起环保大旗。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他已提交《建议加快珠海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提案。
陈利浩认为,作为国家确定的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珠海已经引入了纯电动大巴、纯电动出租车等。但是,相比其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珠海的相关工作较为滞后,与“生态环保”的城市定位不尽相称。因此在营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方面,珠海还有不少工作要做。
其实早在半个多月以前,陈利浩就打算自掏腰包,租用200台环保电动出租车在两会期间接送委员代表参会,无奈消息发出后应者寥寥,令他很是郁闷了一阵,也令他更感到推动环保事业的艰巨和任重道远。
为了加快新能源汽车在珠海的推广应用,陈利浩建议:一是要明确并落实与国家政策配套的地方性鼓励政策。按照国家规定,从2013年到2015年,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可享受金额不等的补贴。广东省也对各类车型发布了由省财政按照国家补贴的一定比例进行补贴的政策,广州、深圳等城市都制定了地方补助政策,使“省+市”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和国家的补贴达到1∶1的比例,而珠海至今尚未明确,建议尽快发布。
二是要大力发展新能源公交车。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对新能源汽车补贴的规模要求,2015年珠海的新能源汽车总数必须达到1500台,其中公交车辆为700台(包括纯电动大巴500台,纯电动和插电式出租车200台)。
据陈利浩调查,目前纯电动大巴的数量差距之所以较大,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资金缺口:纯电动大巴的购置费用要比传统大巴高出120万元,省补贴20万元、市补贴50万元后,公交集团还要承担50万元,压力较大。为此,陈利浩建议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由电动大巴制造厂垫支公交集团承担的50万元,然后从电动车比汽柴油车节省的燃料开支中提成弥补。而珠海的纯电动出租车的数量已经超过广东省补贴规模的要求,但也存在着充电成本偏高、充电设施不足的问题。建议由市物价局把纯电动出租车的充电一律核定为“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享受南方电网较低的大工业用电电价;同时,对于纯电动车出租车的充电场所,比照“公交场站”划拨用地。
陈利浩还建议要落实地方补助政策,使对于私家车的补贴也达到1∶1(国家∶省+市)。凡是安装了纯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市民,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补助。对于电动私家车,在交通管理上给以一定的便利。参照其他城市的做法,可选择“允许在公交专用道行驶”、“停车费减半”等措施。在不影响公交车辆自身充电的前提下,允许纯电动私家车免费使用公交集团的充电设施。按照国务院去年颁发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